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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住建局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对江苏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增强担当意识、创新意识,积极面对各种压力挑战,以风雨无阻的精神情况坚决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造一支作风顽强、能力过硬、为民服务的“住建铁军”。
一是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研究,努力找到群众接受意愿、市场参与动力、财政承受程度的平衡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更新格局。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明确城市更新目标、策略、路径、任务和政策,统筹确定更新实施方案,形成全链条城市体检更新体系的闭环。主动协调推进大观楼、止园等老城厢项目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试点项目,着力在存量更新改造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争创住建部典型案例。二是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全力推动地下综合管廊以及地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改造,快速推进“汇数据、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指挥中枢建设,深化“1+7”综合监管及专项应用场景,2025年计划接入省级、市级监管系统监测设备1万台以上,有效提升实时监测与及时预警能力,逐步的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污水治理“五统一”工作机制,快速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持续推进阳湖厂、江边五期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度,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检测和修复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完成供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溧阳中心水厂扩建和武进湖滨水厂工程建设,启动常州市—江阴市3万吨/日联通输水工程和西石桥水厂DN1600输水管复线建设,逐步提升我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推进学府路、龙荫路、江南路等44条道路以及配套工程建设,打通园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古方路(龙舫路—湖滨路)等一批“断头路”。四是以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城市“焕新”。根据《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制定全市建筑节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重点,以2010年前建成的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机关办公等既有建筑为重点改造对象,以超出常规使用的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照明设备等为重点改造内容,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结合城市更新开展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开展建筑节能领域设备更新。
一是全力推进新建商品房去库存。进一步加大房票安置工作力度,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实现快速安置。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证发放管控工作,对销售慢的项目做综合研判,暂缓发放新的预售证,既防止增加新的库存,又防止加重保交房任务。认真做好政策研究储备,在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契税优惠、经济适用房扩面保障等方面做好工作方案,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逐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优化资金归集方式,确保预售资金全额实时归集到位,切实保障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加强舆情管理,发布房地产市场权威信息,及时澄清房地产市场各类不实言论,释放积极信号稳房价。二是全力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充分用好融资“白名单”机制,积极沟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帮助房地产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支持,缓解金钱上的压力。加大对房地产项目日常巡查力度,动态关注施工进度、房企资金、预计交房时间等,对出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高位协调处理,防止土地查封和资金冻结,以及资金无法投入工程建设和交付后业主难以顺利等情况。系统梳理保交楼、保交房经验做法,形成保交房(楼)常州路径,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房地产管理政策,堵塞制度漏洞,为今后保交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积极地推进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建立健全高品质住宅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要素保障体系,尤其是在土地供应、容积率计算、融资成本、价格备案、购房补贴、政策奖励等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培育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良好市场环境。积极探索新型开发模式,支持土地出让后,公众可参与住宅产品设计、户型定制以及优化建设工程方案,满足多样化需求。快速推进乌衣浜、青枫公园东侧等高品质地块的入市和开发工作,加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服务指导力度,切实以高品质项目的成功落地回应市场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一是深化公租房保障工作。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准入条件和审核流程,提高住房保障审核效率和管理上的水准。继续扩大公租房覆盖面,根据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线标准。加强保障房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与市妇联共同开展保障房困难妇女儿童“常爱常在·益起来”关爱帮扶项目。二是加强保租房规范管理。2025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00套(间)左右。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监管,要求各辖市(区)协调项目管理单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人才公寓在线系统管理,实时或者定期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人员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掌握入住人员住房情况,及时清洗整理不合乎条件的入住人员。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修改完善并出台《常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障性住房工作建章立制。指导各区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制定合同模板,核定销售价格,明确配售方案。四是逐步优化人才住房服务。落实总部企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总部企业人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人才,如在本市无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参照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利用人才公寓在线系统对接人才集团人才网招聘信息,建立青年人才简历库,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人才上传简历做多元化的分析,实现双向推荐人才和合适岗位。
一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方面。全年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6个,试点建设全龄友好幸福社区;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20部,补贴老旧住宅电梯更新100部。二是城中村改造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城中村改造收购存量住房用作安置房的政策,用好用足用实城中村专项借款等工具,引导板块优先实施条件很成熟、群众改造意愿比较迫切的拆除新建类项目,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约5000户、组织收购存量住房用作安置房约10000套;积极与统计部门对接,争取改造项目纳统,确保既做好改造居民的安置工作,又促进消化存量房产。研究制定《常州市城中村自主更新实施意见》,从设计标准等方面明确操作流程,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政策体系逐渐完备,形成“市级+区级+平台+街道+村民”的联动运行机制。三是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计划完成农村住房条件改善1.5万户,累计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70个以上。持续做好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逐步提升农房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做好极端天气下农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物业管理方面。持续统筹推进居住小区物管会(业委会)的组建工作,到2025年底各地居住小区自治组织覆盖率不低于70%。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创新,针对开放式老旧小区探索“阳光大物业”管理模式,对存在物业管理矛盾突出、法定公示内容不公开不透明、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互不信任等情况的居住小区积极推行“阳光信托制”“阳光酬金制”物业治理模式,探索“城市大管家”管理模式,着力破解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重点难题和瓶颈问题。积极地推进“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骨干企业逐步开展“物业服务+公益服务”“物业服务+特约服务”工作,提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五是以旧换新方面。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旧房装修、家装家居改造等消费,按照政策及时做好相关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促进居民改善居住生活质量,切实把好事办好。
一是优化产业体系。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业公司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骨干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片区综合开发、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电力能源等“532”发展的策略重点项目,扶持骨干企业积极开拓外埠市场。积极争创住建部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城市,引导专业特色企业热情参加光伏建筑一体化,探索光伏建筑系统实施路径,推动光伏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二是快速推进省级“城乡建设双碳先导区”建设。在先导区范围内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及工业绿色微网规模化应用,通过创新政策管理机制、编制绿色低碳专项规划、开展低碳导向的课题研究、形成专家智库技术支撑、搭建低碳智慧管理平台等手段,分梯度有序推进一批高品质低碳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以低碳建筑、零碳园区、低碳能源、低碳基础设施、低碳交通等为体系的“生态创新区,最美湖湾城”,形成连片集聚、感知度强、特色鲜明、省内标杆的“双碳”引领实践示范区。三是逐步优化企业未来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行“指尖办”服务模式,加强移动运用对接,将高频事项、企业(市民)急需事项通过用户端口、手机微信等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旗舰店”及“苏服办”APP和“畅通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服务对接,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跟踪服务重点项目,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的发挥服务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协调作用,推行“预审制”,超前指导、主动服务,大幅压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助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强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加快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文件起草及我市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修订工作,切实维护招投标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估,开展全市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规范劳务企业管理,严格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管,加大对项目经理及总监随意变更、考勤不达标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夯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加大安全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按照“零容忍、严处罚”的要求,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单位采取扣除企业信用分等措施进行处罚;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着力规范无资质个体户进行小型工程或零星工程的市场行为;对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实行“一案双查、联合查处”,倒逼企业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应办未办施工许可的违法违规工程,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及查处机制的调研,形成长效管理制度。规范建工安责险投保工作,推动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应保尽保,并依托安责险,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风控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织牢安全生产防护网。二是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各项要求,突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风险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积极提升瓶装气行业监督管理水平,针对瓶装气配送及入户安检等重点环节,加大违反法律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瓶装气配送管理制度。继续深入推动非居民用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加强全流程管理,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风险隐患,从末端强化停供气措施手段,提高用户端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房屋安全方面。推进落实房屋装修管理体制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建立装修改造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做好装修改造项目受理审查和分类处置。进一步建立完整房屋装修改造报告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在房屋装修改造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对产权人(使用人)房屋装修改造书面承诺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地推进房屋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建立完善房屋装修改造的发现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打通执法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四是建筑消防安全方面。逐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审验工作,总结近年来消防审验工作中遇到各类问题,细化并出台《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加强完善消防审验管理工作,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解决现有问题,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大消防审验监督管理力度,推动消防实施工程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消防实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消防审验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地发现各地消防审验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并督促整改。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治理工作,围绕排查出来的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在确保建筑消防本质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研究改进措施、确定处置路径,推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得到一定效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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